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新闻 > 行业信息 >

联系我们

信桥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51号财汇大厦9楼905室电话:0757-86327721
传真:0757-86327720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疏堵结合,促进龙岩市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思

2010-03-13

龙岩市是福建省畜牧业生产和外销大市。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在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不同程度地带来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生猪产业的快速发展,造成局部区域污染严重,部分溪河流域水质功能达标率低,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如何采取“疏堵结合”的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措施,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成因,提出对策措施。

一、龙岩市畜牧业发展现状及成效

近年来,龙岩市畜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为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全市实现畜牧业产值85.8亿元,占农林牧鱼总产值的45.29%;畜牧业增加值48.45亿元,占全市GDP比重的7.2%;肉蛋奶总产量42.04万吨,生猪出栏457万头,家禽出笼2942万羽,兔出栏596.85万只。在畜牧业内部结构中,生猪产业所占比重大,是我市的优势产业。2008年国家奖励我省7个生猪调出大县中我市占了5个。目前,全市有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出栏100头以上)14000多户,占生猪出栏总数的70%,其中年出栏千头以上猪场1173个。全市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8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也是大农业中的唯一1家。2008年,农民来自畜牧业的现金收入2005.35元,占农民现金总收入的29.3%;2009年上半年全市农民现金收入2883元,其中畜牧业现金收入905.42元,占现金总收入的31.4%,是农民现金收入的第一来源。畜牧业的发展还带动了饲料加工、运输物流、建材、机械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并解决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成为龙岩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二、龙岩市养殖业污染主要原因及治理成效

(一)原因:

养殖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指臭气、粉尘、病原微生物、生产生活污水、粪便及未消化吸收的有机物和矿物质等的处理不当而对空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养殖业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对产生的废弃物处理不当。主要表现在:

1、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

养殖户环保意识薄弱,是造成养殖业污染的最主要原因。近五年来,在利益的驱动下,龙岩市畜禽养殖,尤其是生猪规模养殖逐年较大幅度的增加,养殖户在建场过程中,环保意识不强,存在重生产轻治理的思想。绝大部分养殖场,既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更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污染治理设施投入严重不足,不少小规模场无治污设施,污水直排,给周围环境、溪流水体造成污染。

2、政策和效益影响大

2007年,在全国生猪货源紧价格高的状况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政策,并强调“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国发〔2007〕22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出台“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业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政策。由于生猪供不应求,价格一路攀升,效益成倍增加。在政策好、猪价升、效益高的刺激下,养猪户积极性空前高涨,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大量补栏,满负荷生产。许多从事二、三产业的老板、外出打工人员投资建设规模养猪场。新建、扩建养猪场迅速增加,甚至出现违规抢建、扩建养猪场的现象,带来龙岩市生猪饲养量大幅增加,部分地方、局部区域超承载量生产。

3、畜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

受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我国大部分地方肉食消费都以猪肉为主。“六畜兴旺猪为首”。加上龙岩市规模养猪技术成熟,服务到位,带来耗粮型、污染大的生猪产业在畜牧业中的比重居高不下,节粮型、草食动物所占比重小。据统计,2008年,全市牛羊鹅兔等草食动物饲养量分别仅为17.64万头、4.6万只、4.29万羽和270.98万只,年总产值为4.6亿元,约占畜牧业总产值的4.6%。

4、属地管理不到位

市、县、乡、村四级的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于2004年10月底之前都已制定,并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同时各县(市、区)也制定了新建养殖场审批制度,但因属地管理执行不严、不到位。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乡镇、村未能按布局规划的规定严格把关,特别是对新建规模养猪场审批不到位,造成了部分乡、村抢建、扩建规模养猪场的现象发生。

5监管难以到位

目前,从国家法律、法规层面上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猪只对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作出了具体的法规规定。而龙岩市真正造成环境污染的基本上是存栏500头以下的规模养殖场。同时由于龙岩市生猪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有14000多个,且大多数建在偏远山区。面对点多、量大、分散的规模养殖场,在目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现有监管力量的情况下,监管难度大,难以到位。

6、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一方面养殖场业主对环保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发达国家养猪场一般用于环保的投资占投资总额的20-25%,而龙岩市大多数规模猪场对环保的投入不足10%。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和规划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禁养区和禁建区治理不达标的规模养殖场都需要关闭、拆除、治理,政府需要投入大额补偿资金,筹措治理资金难度大。

(二)成效:

虽然在养殖业污染治理方面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但龙岩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始终坚持多措并举,坚持不懈地抓好畜牧业污染治理工作,并取得可喜的成效。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大范围地培训、深入现场技术指导、大力推行“猪沼果(草、林)”等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大规模地实施生猪标准化场建设、推广生物发酵床治污技术等措施。广大养殖户生态环保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完善,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已成为大多数规模养殖场业主的共识。目前,全市实施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场7000多家,生态养殖比例达62%。尤其是今年以来,市政府下大决心,综合整治重点流域水环境,工作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到7月底,九龙江流域(龙岩段)共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9831户,拆除面积163.3万平方米,清栏生猪75.1万头。随着下半年汀江、闽江、梅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展开,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必将取得新的成效。

三、对策、措施

畜禽养殖污染是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只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完善政策法规,采取“堵疏结合”的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养殖业污染问题是能够得到根本解决的。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畜牧业是属于大农业的范畴,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是我国的既定政策。“猪粮安天下”,生猪产品供应关系国计民生,与粮食一样属于我国的特殊产品、战略物资。

畜牧业是承工启农的中轴产业,它上连畜产品加工业,下带饲料工业、种植业,不仅可以转化粮食,而且能够将人类不能直接利用的,约占作物总产量的3/4的秸秆、饼粕、麸皮、糟渣等农副产品、牧草,以最简单的方式实现最大限度的转化增值,变废为宝,同时生产有机肥料反哺种植业,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农业良性循环。在自然界,种植业与养殖业是互相依存的生物链,离开养殖业,生态平衡将无从谈起。

畜牧业对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农副产品转化增值、解决人们肉食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的贡献是主要的。但不能忽视畜牧业发展带来环境污染、局部地方污染严重的问题。这是发展中的一个问题,发展中的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要把畜牧经济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把“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3R原则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作为畜牧业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确保畜牧业生态环境安全。

(二)搞好规划,调优结构。(1)各级政府应根据目前畜牧业发展现状、土地承载能力,科学制定龙岩市畜牧业长远发展布局规划和污染整治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禁建区、适度养殖区,并以政府通告形式向社会公告。要制定保证规划执行落实的相应措施,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规划执行到位。(2)调优畜牧业内部结构。要按照“限量、提质、增效”的原则,大幅度地压缩污染大的耗粮型生猪产业规模,尤其是要清理禁养区养猪场和农村村庄周边的没有任何治污设施的小规模养猪场。从现在开始,逐年削减生猪养殖总量,到2020年全市生猪出栏量控制在450万头之内。同时,要充分发挥龙岩市地方特色家禽、肉兔品种的优势,动员和引导养猪专业户,特别是被拆除户转产发展污染小的节粮型家禽和肉兔养殖业,提高家禽和草食动物在畜牧业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优化畜牧产业内部结构,保护养殖环境。

(三)深入宣传,积极疏导。提高养殖业主环境保护意识,使其自觉增加投入,完善治污设施,实现养殖污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是做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关键。因此,应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深入养殖场现场指导等形式,坚持不懈地、大张旗鼓地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污染治理综合技术。激发养殖户业主的治污紧迫感和责任心,变要我治污,为我应治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各阶段政府对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的政策规定和目标任务宣传到各养殖户,让业主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意义、禁养区拆除的时限、关闭拆除补助政策等,并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污染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对自觉关停、拆除和遵纪守法的养殖场(户)给予更多的优惠和奖励,对不执行政府决定,到期不拆的规模养殖场,采取综合执法强制措施,坚决拆除,并不予补助,让其付出沉重代价,以确保养殖业污染整治目标的实现。

(四)依靠科技,大力推行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养殖模式。

畜禽排泄物具有双重性的特征,把它当作废弃资源来看待,经适当处理,转变为有机肥、沼气和生物蛋白,粪便作为肥料还田是一种促进农牧良性循环、维持生态平衡的有效措施,而且粪肥在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的效果上远远超过化肥,有利于提高农作物、经济作物产品品质。如果把它当作废弃物随意处置、排放,将造成环境、水体的污染和动物疫病传播。因此,走农牧结合的道路,建立“土地-种植业-畜禽养殖业”三位一体的农业生态系统,形成“粮食多-饲料多-畜禽多-肥料多-粮食多”的良性循环,是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一是要大力推广“牧-沼-草(林、果、鱼)”等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充分利用龙岩市山地、果、茶园多的优势,并大力推广牧草种植,按要求每头存栏猪配足35平方米吸纳地,确保养殖污水通过植物消纳,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二是要因地制宜地推广生物发酵床垫料零排放养殖技术。该技术的前提条件是猪舍需要辅垫80cm左右厚的木屑、谷壳,木屑耗量大,只能对现有生产木屑予以充分利用,不能为了养猪垫料而专门砍伐树木生产木屑,破坏生态环境。同时,要积极探索垫料代替品,并不断总结、完善生物发酵床垫料养殖技术,促进该环保养猪新技术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三是要大力推广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生产。发达国家畜禽养殖是根据农庄主有多少土地消纳畜禽粪便而核定多大养殖规模,由于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农庄主可以自主地安排土地消纳畜禽粪便。而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由农户承包,人均耕地少而分散,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不可能在周边土地上随意施用。因此,畜禽粪便的异地利用是不可避免的,这就要求加工成固态有机肥并密封包装,以减少运输费用和避免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目前,龙岩市推广的干清粪、固液分离、建储粪池、科佳模式等治污技术,对减少固体物排放取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如果没有有机肥厂作保障,干清、分离、储存的粪便又往何处去处理?所以必须大力发展有机肥生产。建议政府参照浙江治污经验,对以畜禽粪便为主的有机肥生产、使用环节给予政策补助,以激励种粮农民多用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达到提高土壤肥力和提高作物品质的目的。四是积极开发和推广环保高效饲料,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磷的利用率,不断降低畜禽排泄物中氮、磷浓度,从源头上减轻对环境的污染。五是大力推广生猪标准化养殖。严格按生猪标准化场建设要求提升、改造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净化和美化养殖环境。加快无公害产地、产品论证,提高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生猪产业再上新台阶。此外,可参照浙江省的做法,采取就地结合、就地利用模式、异地结合,综合利用模式、分散处理、集中利用模式、区域配套,循环共生模式等四种模式,走农牧结合道路,发展循环经济。

(五)严格新、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审批制度。目前,龙岩市生猪养殖规模基本达到土地承载能力,局部区域超承载量。需要削减养殖规模,村庄周边小型养殖场要进行清理。对削减、清理出的养殖空间,在可养区内建设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应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必须由养殖场业主申请,村、乡及县直相关部门应派员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只有严格审批,才能控制规模、有序发展。国外的一些做法也可借鉴,如美国明确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建场必须报批,获得环境许可,并严格执行国家环境政策法案。除立法管理外,美国还十分注重通过农牧结合来化解养殖业的污染问题。

(六)加强执法,综合治理。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养殖业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政府、龙岩市政府有关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文件精神,是实现龙岩市养殖业污染治理取得实效有效保证。因此,建议各级政府成立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执法队,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坚决关闭、拆除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及时制止和查处违规抢建、扩建的养殖场,对建在禁养区外经治理无法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坚决实行拆迁、关闭。同时,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环保部门要按市政府龙政综[2009]276号文件要求,做好存栏50头以上猪场的环评工作,将每一个规模猪场都纳入环保监管范围,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时整改。对适度养殖区内新、扩建规模养猪场都应实行环保“三同时”,并进行全程监督,组织严格的环评验收。同时,要加强对存栏5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排放达标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检测,及时查处养殖场排污案件,依法依规开征规模养殖场排污费。畜牧部门要在畜禽养殖污染工程治理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引导养殖户按标准化建设要求配足每头存栏猪0.4立方米沼气池、6平方米生化塘及25平方米果树、牧草等吸纳地。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做好新建扩建规模养猪场土地、林地利用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七)加大对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投入。养殖业污染及治理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投入不足的问题。只要舍得投入,完善养殖业环保设施,污染是能够治理好的。因此,首先要通过政策、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引导、督促、指导养殖场增加对治污设施的投入,这是养殖业污染治理投入的主体。其次是对符合条件的生猪标准化场(养殖小区)建设建议政府给予分期分批一定的财政补助。通过财政资金的导向,引导生猪标准化场(养殖小区)重点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第三是加大对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养殖场的扶持力度。建立扶持生态养殖场的专项基金,重点用于规模养殖场沼气池、生化塘建设,种植牧草,安装干湿分离机、生物发酵床建设等补助;对于实行“猪-沼-草(果、茶、林)”等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生态养殖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第四是积极争取上级养殖业污染整治扶持资金和下游流域对上游生态补偿资金。第五是要研究包括养殖业主、政府部门等多渠道、多方位共同投入的筹资机制。建议政府参照日本的做法,实行了鼓励养殖企业保护环境的政策,即养殖场环保处理设施建设费50%由国家财政补贴,25%由都道府县补贴,农户仅支付25%的建设费和运行费用。

(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府重视、加强领导是做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保证。各级政府应将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要完善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的日常监督机构,强化监督检查。要将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应与乡镇、各乡镇与应养猪场签订污染治理目标责任状。要严格落实养殖业污染治理属地管理原则。对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实行乡(镇)交接断面水质定期检测考核和“一票否决”制,促进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